2023-05-25 09:52:03 | 高校网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一览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有哪些?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有哪些安排?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希望大家喜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二、选拔对象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素质特长类;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其余竞赛不予统计)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以“三位一体”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9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原件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项,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
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
3.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不分专业不分类别,按照学考成绩或素质特长入围综合测试,高考后考生再按专业填报志愿(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高校网
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书面评审
普通类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则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测试。
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要求,经审核通过的素质特长类考生直接入围测试,不占通过学考成绩入围综合测试的普通类考生的人数比例。
3.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不分类别不分专业,以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分组测试。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素质特长项目不予加分,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原始成绩)×60%”计算。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2.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低于一段线填报无效。
3.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高考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参考数学、物理、化学)。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录取比例
若招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该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5.思想品德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身体条件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1日—3月19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19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4月日1—4月9日;
5、打印准考证:4月10日—4月15日;
6.综合测试:4月16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八、收费及入学
1.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2.入学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今年录取的新生一年级和二年级在湖州南浔校区就读,三年级和四年级在杭州钱塘校区就读。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学校地址:
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南浔校区:湖州市南浔区联谊路68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钱塘校区
就学地:杭州钱塘校区、湖州南浔校区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
0571-86929123(杭州钱塘校区)
0572-8814588(湖州南浔校区)
招生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十一、其他
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未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2.本校教学语种:英语。
3.转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条件与普通类录取学生一致。
4.学校成立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5685。
6.“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8.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9.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收费情况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农业水利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环境生态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测绘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土木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程造价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程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自动化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50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车辆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商务英语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物流工程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金融工程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软件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国际商务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人工智能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市政工程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500 |
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学费里面不包含寝室的住宿费用,如果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感觉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个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比较贵,还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宿舍条件如何
标准化的水院公寓楼值班大厅均设有开水房、洗衣房、学习室等,并提供自行车打气、人字梯、针线包等贴心服务。水院有四人间、五人间、六人间的寝室结构分类,寝室均配备独立卫生间和阳台,配备清卫工具:扫把、畚斗、便刷、分类垃圾桶;配备家具电器:床、衣柜、矮柜、吊柜、书桌、椅子、电风扇等。每生每月可免费使用5度电、3吨水。超出度数,先付费后使用。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排行榜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工程造价 |
3 | 数字媒体技术 |
4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 | 物流管理 |
8 | 水利工程 |
9 | 汽车电子技术 |
1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往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选科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78385 | 物/化/技(3选1) |
人力资源管理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78089 | 不限 |
金融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5/80384 | 不限 |
地理信息科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83392 | 物/地/技(3选1)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84328 | 物/化/技(3选1) |
商务英语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84035 | 不限 |
国际商务 | 平行录取一段 | 561/85623 | 不限 |
农业水利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0/86885 | 物/化/生(3选1) |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院校代号1108,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对取得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s://www.bjypc.edu.cn。
第五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政策,集体讨论决定自主招生重大事项。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保障组、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系统管理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总计划530人,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1.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2.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第十条 报名办法:我院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材料报审、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bjypc.edu.cn,详情请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自主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初试:考察学生基础知识水平,报名考生免测试,主要依据考生中学阶段的学科测试成绩、表现赋分,满分30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本章程中的“免试政策”;
2.复试: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表达能力,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素养,学习潜能,满分300分。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分户籍类型,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农村户籍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报考非师范类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总成绩评定:自主招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300分。总成绩评定方案如下: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满分90分;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满分210分;
3.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第十七条免试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的成绩进入复试: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获得政府奖学金者;
(2)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立功奖励者;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格,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任意两科成绩合格者;
(4)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90分的中职生;
(5)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
(6)报考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证书者;
(7)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市级(含)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85%的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格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80分低于90分的中职生;
(3)退役士兵。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70%的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成绩合格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70分低于80分的中职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50%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一科成绩合格及以下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低于70分的中职生。
5.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标准的考生,经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书画艺术专业、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复试,其专业复试成绩按其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
第十八条我院自主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该专业。
第二十条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免学费,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专业每学年10000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元。
第二十二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我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需求岗位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违反教育协议的学生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等文件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或我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泰尔弗商务分院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和加拿大博莱特学院泰尔弗商学院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和加拿大博莱特学院泰尔弗商学院职业教育文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724789,84778264,84778254
电子信箱:zszx@bjypc.edu.cn
网址:https://www.bjyp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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