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09:27:07 | 高校网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一览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有哪些?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有哪些安排?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希望大家喜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二、选拔对象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素质特长类;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其余竞赛不予统计)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以“三位一体”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9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原件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项,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
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
3.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不分专业不分类别,按照学考成绩或素质特长入围综合测试,高考后考生再按专业填报志愿(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书面评审
普通类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则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测试。
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要求,经审核通过的素质特长类考生直接入围测试,不占通过学考成绩入围综合测试的普通类考生的人数比例。
3.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不分类别不分专业,以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分组测试。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素质特长项目不予加分,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原始成绩)×60%”计算。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2.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低于一段线填报无效。
3.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高考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参考数学、物理、化学)。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录取比例
若招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该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5.思想品德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身体条件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1日—3月19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19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4月日1—4月9日;
5、打印准考证:4月10日—4月15日;
6.综合测试:4月16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八、收费及入学
1.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2.入学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今年录取的新生一年级和二年级在湖州南浔校区就读,三年级和四年级在杭州钱塘校区就读。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学校地址:
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南浔校区:湖州市南浔区联谊路68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钱塘校区
就学地:杭州钱塘校区、湖州南浔校区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
0571-86929123(杭州钱塘校区)
0572-8814588(湖州南浔校区)
招生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十一、其他
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未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2.本校教学语种:英语。
3.转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条件与普通类录取学生一致。
4.学校成立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5685。
6.“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8.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9.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收费情况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农业水利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环境生态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测绘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土木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程造价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程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自动化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50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车辆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商务英语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物流工程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金融工程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软件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国际商务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人工智能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市政工程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500 |
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学费里面不包含寝室的住宿费用,如果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感觉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个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比较贵,还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宿舍条件如何
标准化的水院公寓楼值班大厅均设有开水房、洗衣房、学习室等,并提供自行车打气、人字梯、针线包等贴心服务。水院有四人间、五人间、六人间的寝室结构分类,寝室均配备独立卫生间和阳台,配备清卫工具:扫把、畚斗、便刷、分类垃圾桶;配备家具电器:床、衣柜、矮柜、吊柜、书桌、椅子、电风扇等。每生每月可免费使用5度电、3吨水。超出度数,先付费后使用。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排行榜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工程造价 |
3 | 数字媒体技术 |
4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 | 物流管理 |
8 | 水利工程 |
9 | 汽车电子技术 |
1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往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选科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78385 | 物/化/技(3选1) |
人力资源管理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78089 | 不限 |
金融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5/80384 | 不限 |
地理信息科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83392 | 物/地/技(3选1)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84328 | 物/化/技(3选1) |
商务英语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84035 | 不限 |
国际商务 | 平行录取一段 | 561/85623 | 不限 |
农业水利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0/86885 | 物/化/生(3选1)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最新招生简章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专业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求,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近70年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浙江省文明单位,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唯一一家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职艺术院校,是高职表演艺术类国家级14个专业教学标准拟制工作总领衔单位。学校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校”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20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分滨文路本部校园和东冠校区,占地230多亩,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教职工近600人,设有戏曲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手工艺学院、演艺与教育学院等七大二级学院和附属中专(浙江艺术学校)、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实践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共开设29个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声像工程技术和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是省级优势专业,戏剧影视表演、舞蹈编导、文物修复与保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声像工程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
第四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合计320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面向普高招生考生114名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培养方向 | 计划数 | 生源类别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3 | 音乐类统考考生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乐器演奏 | 6 | ||
管弦乐器演奏 | 3 | |||
中国乐器演奏 | 3 | |||
现代流行音乐 | 流行音乐演奏 | 3 | ||
流行音乐演唱 | 2 | |||
音乐制作 | 2 |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 | 26 | 影视表演类统考考生 | |
舞蹈学院 | 舞蹈编导 | 2 | 舞蹈类统考考生 | |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 2 | |||
手工艺学院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5 | 美术类统考考生 | |
演艺与教育学院 | 表演艺术 | 21 | 影视表演类统考考生 | |
歌舞表演 | 6 | 音乐类统考考生 | ||
学前教育(师范)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
合 计 | 114 |
(二)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206名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培养方向 | 音乐类 | 舞蹈类 | 影视 表演类 | 工艺 美术类 | 学前教育 | 备注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27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乐器演奏 | 2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键盘)考生报考; | |||||
管弦乐器演奏 | 6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管弦乐器)考生报考; | ||||||
中国乐器演奏 | 1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中国乐器)考生报考; | ||||||
现代流行音乐 | 流行音乐演奏 | 12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流行键盘(电子合成器)等乐器)考生报考; | |||||
流行音乐演唱 | 4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流行唱法考生报考; | ||||||
音乐制作 | 6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考生报考; |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 | 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 |||||
舞蹈 学院 | 舞蹈编导 | 22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舞蹈类考生报考; | |||||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 18 | |||||||
手工艺学院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3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工艺美术类考生报考; | |||||
演艺与教育学院 | 表演艺术 | 5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 |||||
歌舞表演 | 2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考生报考; | ||||||
学前教育(师范) | 1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学前教育考生报考; | ||||||
合 计 | 113 | 40 | 13 | 30 | 10 |
注: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见计划表备注栏。
第四章 报考程序及办法
第六条 报考条件:符合2023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普高招生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分数线以上;
2.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都为D等(含)以上。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当年参加浙江省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以上。
第七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2月25日—3月12日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 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按报名须知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每个考生限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两个专业,且兼报专业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不可跨类别兼报(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和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专业)。若普高招生考生未按生源类别填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未按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对应类别填报,所填志愿无效。音乐类考生必须根据自身特长和所学专业的具体情况,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 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测试入围名单确定: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或职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500%划定入围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测试资格,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若报考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0%,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其他艺术类专业不划定入围分数线,符合报考条件即入围。
学前教育(师范)入围分数线将于2023年3月16日公布在我校招生网。入围名单由考生登入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 网上确认及缴费:入围考生须于3月17日-3月20日登入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确认,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证》等材料,并缴纳考务费,每个专业考务费160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140元)。未上传资料或未缴纳考务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考生在完成网上确认和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报到、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如下:
考生类别 | 时间 | 备注 |
普高招生考生 | 2023年3月24日(周五)8:30-17:00 |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2023年3月25日(周六)8:30-17:00 | 报考音乐制作、歌舞表演的考生需在11:00前现场报到,进行专业加试 |
第十一条 现场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及有效证明的原件。
第五章 考试日程安排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结束后,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测评考试安排如下:
考生类别 | 时间 | 考试形式 |
普高招生考生 | 2023年3月25日(周六)8:30-17:00 | 专业测试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2023年3月25日(周六)13:30-17:00 | 音乐制作、歌舞表演专业加试 |
2023年3月26日(周日)8:00-12:50 | 文化考试 |
第六章 考试内容与分值
第十三条 普高招生考生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中任选两门最优等级科目及3X科目共五门科目成绩组成。3X科目是指除语文、数学、外语外,另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三门最优等级科目。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中选最优科目等级计入总分。具体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等级 | A | B | C | D | 备注 |
科目 | |||||
语文 | 75 | 60 | 45 | 30 | 科目等级E不计分。3X科目三门满分共150分。 |
数学 | 75高校网 | 60 | 45 | 30 | |
外语 | 75 | 60 | 45 | 30 | |
3X各科目 | 50 | 40 | 30 | 20 |
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300分,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
(二)专业测试内容:
1.音乐表演(声乐):
① 背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②视唱练耳。
2.音乐表演(器乐):
①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②视唱练耳。
3.现代流行音乐:
流行音乐演奏:
①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考流行键盘,需加试和声连接及走向、即兴伴奏、旋律即兴演奏;
②视唱练耳。
流行音乐演唱:
①背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②视唱练耳。
4.音乐制作:
①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②视唱练耳;
③音乐综合知识笔试(基础乐理和歌曲写作、器乐化旋律写作)。
5.歌舞表演:
①背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②视唱练耳;
③形体:自选舞蹈剧目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
6. 戏剧影视表演:
①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②语言:脱稿独立完成自备故事、散文、诗歌、戏剧或影视台词等中文语言类材料一段;
③形体:舞蹈、武术、艺术体操(广播操除外)等;
④表演:命题小品、即兴表演;
⑤现场问答:考生即兴回答或评述一个问题(题目以考生抽取为准)。
7.表演艺术:
①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②语言:脱稿独立完成自备故事、散文、诗歌、戏剧或影视台词等中文语言类材料一段;
③形体:舞蹈、武术、艺术体操(广播操除外)等;
④表演:即兴表演(命题)。
⑤才艺展示。
8.舞蹈编导:
①专业基础:形象体形目测,软开度测试;
②舞蹈剧目:自选舞蹈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
③命题即兴:命题小品或形象模仿(动物、植物、人物,以考生抽取为准);
④舞蹈即兴:根据音乐即兴舞蹈表演,含舞蹈创意。
9.舞蹈编导(少儿舞蹈):
①专业基础:形象体形目测,软开度测试;
②舞蹈剧目:自选舞蹈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
③命题即兴:命题小品或形象模仿(动物、植物、人物,以考生抽取为准);
④舞蹈即兴:根据音乐即兴舞蹈表演,含舞蹈创意。
10.文物修复与保护:
①素描默写(真人头像),考试时间3小时;
②色彩默写(静物),考试时间3小时。
11.学前教育(师范):
①音乐:无伴奏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时长2分钟以内;
②语言:即兴话题(题目以抽取为准,时长1分钟以内);
③形体:自选舞蹈剧目或广播体操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
④视唱练耳:旋律音程模唱、五线谱或简谱视唱(无升降号)。
以上各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音乐类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为:
①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三和弦模唱);
②音程、三和弦构唱;
③旋律模唱;
④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五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注:专业测试时,除视唱练耳外,考评老师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作片段表演。
(三)普高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影视表演类和舞蹈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7+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3;
2.音乐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0.7+视唱练耳成绩×0.3)×0.7+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3(音乐制作除外);
3.音乐制作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0.35+视唱练耳成绩×0.15+笔试成绩×0.5)×0.7+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3;
4.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5;
5.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5。
第十四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一)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满分300分。
(二)音乐制作、歌舞表演专业加试内容:
1.音乐制作:音乐综合知识笔试(基础乐理和歌曲写作、器乐化旋律写作);
2.歌舞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
专业加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文化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学校按照《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要求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每门满分150分。
(四)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表演类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7+文化考试成绩/3×0.3(音乐制作、歌舞表演除外);
2.音乐制作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5+专业加试成绩×0.5)×0.7+文化考试成绩/3×0.3;
3.歌舞表演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7+专业加试成绩×0.3)×0.7+文化考试成绩/3×0.3;
4.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5+文化考试成绩/3×0.5;
5.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5+文化考试成绩/3×0.5。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高职提前招生按照以下录取规则录取:
(一)普高招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专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的不予录取。
(二)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既招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又招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分别计算),则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9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递补备录考生。
(三)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备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数100%依次确定。
(四)在综合成绩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3X科目的成绩高低排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语文、数学的成绩高低排名。
(五)兼报专业的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最终只被一个专业录取。
(六)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相应名额“备录取”考生根据综合成绩顺序依次转为“拟录取”。“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七)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明确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招生进程安排
第十六条 高职提前招生按照以下日程安排进行:
(一)2023年1月,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二)2023年2月,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三)2023年2月25日-3月12日,网络报名;
(四)2023年3月16日,公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入围分数线;
(五)2023年3月17日-3月20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上传资料并缴纳考务费;
(六)2023年3月24日,普高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到;3月25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到;
(七)2023年3月25日-3月26日,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八)2023年4月20日左右,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分数;
(九)2023年5月7日前,学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十)2023年5月7日,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一)2023年5月9日-14日,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确认“拟录取”及“备录取”状态;
(十二)2023年5月17-30日,公示录取名单;
(十三)2023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7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工作。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1- 87150121。
第十章 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除外)学费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按浙价费〔2014〕240号规定执行)。根据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校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强势专业排名(前10强)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强势专业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表演艺术。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排名 | 位次比 | 专业星级 |
1 | 戏剧影视表演 | 1 | 2% | 5★ |
2 | 音乐表演 | 4 | 2.96% | 5★ |
3 | 表演艺术 | 2 | 3.13% | 5★ |
4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 | 3.45% | 5★ |
5 | 戏曲表演 | 1 | 3.7% | 5★ |
6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1 | 4.76% | 5★ |
7 | 舞蹈表演 | 7 | 6.86% | 4★ |
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 | 6.98% | 4★ |
9 | 舞蹈编导 | 1 | 7.69% | 5★ |
10 | 歌舞表演 | 2 | 8.33% | 4★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介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电影学校合并筹建,2002年正式建院。学校有60余年办学史,曾五次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学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_〕240号文件规定标准,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9000元(艺术生)收取。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_〕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学校针对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的学生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师哥师姐说
1、这个学校就在我学校旁边,学校还可以吧,艺术学院还有一个很好的艺术剧场,但是宿舍真的不怎么样
2、福利不错,食堂菜不错,美女帅哥很多
3、1.我不是装饰班的,这个不太清楚,不过也认识几个他们班的人,可以提供你联系2.可以,应该是大三考3.校园不算大,图书馆资料挺全的,宿舍由教育局滨江后勤集团管,学校管不了他们,所以宿舍不算好,至少美术系以前是4人间的,现在改成了6人的,个别的专业还保持4人间宿舍,不过不是美术系的4.毕业后文凭是大专的,绝对国家承认艺校在专科中已经是顶尖的了,附中毕业后是高中和中专的证
4、学校好不好跟你自己有关..你要找到自己喜欢的,有钱的工作就说明学校好....
5、是大专,学校还不错,就美术系垃圾了点!其他专业还不错
6、校风还行,师资很强,住宿条件比较恶劣
7、我是艺校的,你是学什么专业的?学校氛围不是很好想去嗨的去艺校表演类得女生开放的我想晕,经常裸着麻将想学的建议去后者其实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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