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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23-05-24 22:35:43 | 高校网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

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类)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专业(类)为公费师范专业及包含普通师范方向的专业大类,详见下表。

2.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拟招12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公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公费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校后按分流当年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必须为高校专项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报考考生须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报名资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每页均须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若无签章或签章不完整视为无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须中学审核并公示。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报名成功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办法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申请考生可自行查询。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候选考生。

五、录取原则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29-85310302,邮箱:jiwsh@snnu.edu.cn。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2023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23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首批共同体成员,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自治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质量监测优秀试点院校,宁夏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标杆校,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98间,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208个。图书馆藏书46.38万册。

目前在校生5500余人,内设机构26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教学机构9个,群团组织2个),全院教职工359人,其中,专任教师284人,教授20人,副教授62人;博士7人(含在读博士),硕士201人;双师型教师155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3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宁夏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4人。院级教学名师5人、专业(学科)带头人22人、骨干教师23人。

学院设财会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文化和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9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6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文化艺术、旅游、教育与体育等6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现代物业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10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2个。

学院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普通高考招生、高职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自治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自治区平安校园”“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诚信单位”等荣誉。

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2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3

530303

大数据与审计

3

4

530304

会计信息管理

3

5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

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3

7

440703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方向)

3

8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9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

10

530605

市场营销

3

11

530602

连锁经营与管理

3

12

530604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3

13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3

14

530701

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运营方向)

3

15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16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

17

530101

财税大数据应用

3

18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19

530206

证券实务

3

20高校网

530205

财富管理

3

21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

22

530203

保险实务(金融保险方向)

3

23

530102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24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26

510203

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方向)

3

27

510213

移动应用开发

3

28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29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3

30

550401

文化创意与策划

3

31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2

530502

国际商务

3

33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3

34

540104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3

35

540110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3

36

570202

应用英语(涉外酒店经理方向)

3

招生对象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23年宁夏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

四、报名方法

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3月20日—4月5日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网(https://csw.nxcy.edu.cn/zsxt-student)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考试。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限报一所高职院校。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文化素质(语文+数学)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科学知识+职业能力)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9:00—11:30

考试地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考试:

1.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会考等级截图打印);

3.《2023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登陆高考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不用盖章)。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待考试结束后,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

(二)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贷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八、学费及资助政策

(一)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

2.住宿费:六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生均3300元。

2.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额度最高限额12000元。

4.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院负责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网址:https://www.nxcy.edu.cn

招生热线:0951-20786960951-2078182 0951-2081007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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