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3 22:56:22 | 高校网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的考生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95、8890757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7日
考生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9331666130084 |
编导类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取消编导类的考试成绩 |
第五条、第九条 |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现对下表中所列考生做如下处理决定,对以下处理决定如有不服,考生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 名称 |
课程 名称 |
考生号 |
考试 时间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 事实 |
违规事实 对应条款 |
处理依据 |
处理意见 |
包头市第四十九中学 |
政治 |
20150204143541 |
2020年06月07日 |
030 |
001 |
抄袭考试科目政治相关纸条资料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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