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07:05:51 | 高校网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一览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有哪些?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有哪些安排?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希望大家喜欢!高校网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二、选拔对象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2.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素质特长类;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其余竞赛不予统计)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以“三位一体”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
2.材料上传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3年3月19日22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原件在综合测试报到当天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复印或拍照)上传(综合测试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备查);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拍照原件上传(须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不超过5项,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
上述(1)(2)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素质特长生务必提供有关真实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报到当天需携带备查。
3.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不分专业不分类别,按照学考成绩或素质特长入围综合测试,高考后考生再按专业填报志愿(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书面评审
普通类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则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测试。
素质特长类考生: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要求,经审核通过的素质特长类考生直接入围测试,不占通过学考成绩入围综合测试的普通类考生的人数比例。
3.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不分类别不分专业,以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分组测试。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素质特长项目不予加分,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原始成绩)×60%”计算。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
2.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低于一段线填报无效。
3.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高考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参考数学、物理、化学)。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录取比例
若招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该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5.思想品德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身体条件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1日—3月19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19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4月日1—4月9日;
5、打印准考证:4月10日—4月15日;
6.综合测试:4月16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八、收费及入学
1.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2.入学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今年录取的新生一年级和二年级在湖州南浔校区就读,三年级和四年级在杭州钱塘校区就读。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学校地址:
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南浔校区:湖州市南浔区联谊路68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钱塘校区
就学地:杭州钱塘校区、湖州南浔校区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
0571-86929123(杭州钱塘校区)
0572-8814588(湖州南浔校区)
招生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十一、其他
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未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2.本校教学语种:英语。
3.转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条件与普通类录取学生一致。
4.学校成立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5685。
6.“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8.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9.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收费情况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农业水利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环境生态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测绘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土木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程造价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程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自动化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50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车辆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商务英语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物流工程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金融工程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软件工程 | 6325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国际商务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人工智能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市政工程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48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500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500 |
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学费里面不包含寝室的住宿费用,如果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感觉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个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比较贵,还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宿舍条件如何
标准化的水院公寓楼值班大厅均设有开水房、洗衣房、学习室等,并提供自行车打气、人字梯、针线包等贴心服务。水院有四人间、五人间、六人间的寝室结构分类,寝室均配备独立卫生间和阳台,配备清卫工具:扫把、畚斗、便刷、分类垃圾桶;配备家具电器:床、衣柜、矮柜、吊柜、书桌、椅子、电风扇等。每生每月可免费使用5度电、3吨水。超出度数,先付费后使用。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排行榜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工程造价 |
3 | 数字媒体技术 |
4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 | 物流管理 |
8 | 水利工程 |
9 | 汽车电子技术 |
1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各专业往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选科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78385 | 物/化/技(3选1) |
人力资源管理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78089 | 不限 |
金融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5/80384 | 不限 |
地理信息科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83392 | 物/地/技(3选1)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84328 | 物/化/技(3选1) |
商务英语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84035 | 不限 |
国际商务 | 平行录取一段 | 561/85623 | 不限 |
农业水利工程 | 平行录取一段 | 560/86885 | 物/化/生(3选1)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内容
近日,最新的消息发布,有关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考招生计划开始了,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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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
天河校区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龙林中街2号;邮政编码:510520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邮政编码:510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艺术类(美术类,下同)考生须同时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涉农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
住宿费700-12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87032191
传真:020-87031813
电子邮箱:gdst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st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sty.edu.cn/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室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20-88521659
电子邮箱:gstdzb@163.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农林类院校排名第几位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农林类专科院校排名第36,排名第1的农林类专科学校是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5★+ |
2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 |
3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5★ |
4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5★ |
5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 5★- |
6 |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 5★- |
7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 |
8 |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5★- |
9 |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 |
10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5★- |
11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5★- |
12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 4★ |
13 |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 4★ |
14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15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16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 4★ |
17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18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 4★ |
19 |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20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 3★ |
21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 3★ |
22 |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23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3★ |
24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25 |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3★ |
26 |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3★ |
27 |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 3★ |
28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29 |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0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3★ |
31 |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32 |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33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4 |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5 |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6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3★ |
37 |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 3★ |
38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3★ |
39 |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 3★ |
40 |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3★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拥有广东现代林业公共实训中心等省级实训中心和平台3个,建立了园林技术、信息技术等校级实训中心6个,园林制图、3D模拟导游、3D打印、林业3S信息技术等实训室20多个。成立了森林培育研究中心、植物有害生物防控与生物环境健康技术研究中心、南粤风景园林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等首批3个校设研发机构。
哪些学生更加适合春季高考
其实对于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来说,大多数的学生都是或多或少都有些偏科的现象,要么是综合课偏科,要么是英语偏科,而综合课的课程,在春季高考中是不用学习的,英语虽然春考中也学习,但是所占分值并不多。所以对于偏科的学生来说,春季高考更加适合这类学生。
还有就是动手能力强的学生,众所周知,春季高考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所占分值分别是200分、230分。
我们可以看出,春季高考更加注重学生的专业内容,而技能实践在春考中,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所以对于动手能力强而理论学习内容不强的学生来说,春季高考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有什么区别
第一,考试时间不一样,春季高考是每年3月份左右举行,夏季高考是每年的6月份举行。由此可见,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考试的时间不一样,春季高考顾名思义就是在春季举行的高考。
一般在山东等地会举行春季高考,而其他大部分地区都不会举行春季高考。山东之所以举行春季高考,实际上就是因为山东的高考人数太多了,如果不举行春季高考的话,很难提升高考的录取率。而夏季高考顾名思义就是在夏季举行的高考,这是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所举行的高考形式。
第二,招生院校数量不一样,参加春季高考招生的大学数量比较少,而参加夏季高考录取的招生录取的院校数量比较多。
这是由于春季高考主要是针对于高职高专院校的部分专业,因此春季高考参加这一批次录取的大学数量主要是以各地的专科院校为主,而且是专科院校当中的一部分大学才有资格进行招生。
但是,夏季高考则是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都可以进行招生,招生院校的数量非常多,每年大约有3000多所高等院校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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