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07:02:26 | 高校网
2022年河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河海大学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省份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 | 理科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安徽、河南、四川、陕西 | 文科 | 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 综合改革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英语 |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sw.hhu.edu.cn/)发布的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2年4月11日12时至2022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600字以内。
②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具体X值如下表:
省份 | X值 | 省份 | X值 |
河北 | 70 | 辽宁 | 65 |
江苏 | 30 | 福建 | 45 |
山东 | 50 | 湖北 | 60 |
湖南 | 70 |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2023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号)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招生层次:本科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本科招生计划待定,只面向中职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八条 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第九条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第十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网
第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考生报考语种安排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必修课程进行教学。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宇翔奖学金”等奖学金。
第十六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助学金,在校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七条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2、住宿费:6人间1900元/年/人,4人间2100元/年/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清退。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该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qziedu.cn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招生对象本计划主要定向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
2023年云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招生范围及计划(一)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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