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 22:15:30 | 高校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为深入贯彻*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招生计划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计划招生120人,不限制应届、往届,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最终各省招生专业(类)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选拔对象
1.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所在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4.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均可报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考生选考科目为必须选考物理;“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24点。
【上传资料】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原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原件;
3.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等),另考生不需要将专利、论文、软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有关获奖证书原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字数在1000字以内;
5.考生承诺书。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以上材料要求中学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对公示材料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成绩单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原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1.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类)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录取办法
1.我校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招办划定的等同于本省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数线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类);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22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七、资助政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学校将解困与育人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偿”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和引导型资助拓展。学校不仅关注学生当前困难,更关注学生长远发展,根据学生需求,从多维度对困难学生开展未来适应能力培训,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提升,构建从入口到出口完整有效的资助通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
2、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3、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还须取得江苏省202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考核方式
1、普通类专业:以合格性考试为依据,满分100分。折算方式为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
2、艺术类专业:以合格性考试+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为依据,满分200分。折算方式为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式与普通类专业相同,美术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折算方式为百分制。
3、我校不另行组织校测。
四、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总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规则
1、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原则。
2、普通类专业同分数考生,按合格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化学的科目顺序和折算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总分=荣誉奖励×30%+体质健康×30%+担任职务×10%+专项特长×10%+社会实践×10%+研究成果×10%),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专业同分数考生,按美术(省统考)及合格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化学的科目顺序和折算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总分=荣誉奖励×30%+体质健康×30%+担任职务×10%+专项特长×10%+社会实践×10%+研究成果×10%),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按统一时间要求,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招生官网上提供录取查询服务,按照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六、日程安排
七、收费标准
1、学费:依据苏发改收费函【2019】305号文件,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专业 22000元/年外,其他专业 26000元/年。
2、住宿费:依据苏园教投【2012】8号文件,2200元/年。
八、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综合奖学金800-1500元/年
4、单项奖学金200元/项
5、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2000元/年
7、勤工助学12-18元/小时
九、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专业身体要求且无明显纹身。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相关事项
1、为保证我校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每一个环节,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申诉渠道:0512-62955778
4、监督电话:0512-62955797
十咨询方式
1、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号高校网
2、咨询热线:0512-62955666、62955777
3、咨询QQ:2220013962
4、学校官网:http://www.scc.edu.cn
5、招生官网:http://zjw.scc.edu.cn
6、官方微信: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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